由于我國的不銹鋼連鑄起步比較晚,對于不銹鋼的連鑄缺陷無標準對照,一般都是有各個生產廠家根據自己的實際生產情況或結合國外特鋼生產廠家的經驗進行處理。對于不銹鋼連鑄小方坯縮孔一般有下面幾種處理方式:
(1)直徑(不規則縮孔以最長部位計算)在3mm以下的輕微縮孔,直接軋制生產,壓縮比大于9。(
2)直徑(不規則縮孔以最長部位計算)在3~8mm以下的不連續縮孔,直接軋制生產,壓縮比大于22。
(3)直徑(不規則縮孔以最長部位計算)在3~8mm以下的半連續縮孔,鑄坯端部需要焊合后軋制生產,壓縮比大于30,一般只生產線材。
(4)直徑(不規則縮孔以最長部位計算)在8mm以上的半連續縮孔,鑄坯端部需要焊合后軋制生產,只能生產線材,而且用于低端產品。